规则一:由于继承而发生样式冲突时,最近祖先获胜。
规则二:继承的样式和直接指定的样式冲突时,直接指定的样式获胜。
规则三:直接指定的样式发生冲突时,样式权值高者获胜。
样式的权值取决于样式的选择器,权值定义如下表。
CSS选择器 | 权值 |
---|---|
标签选择器 | 1 |
类选择器 | 10 |
ID选择器 | 100 |
内联样式 | 1000 |
伪元素(:first-child等) | 1 |
伪类(:link等) | 10 |
可以看到,内联样式的权值>>ID选择器>>类选择器>>标签选择器,除此以外,后代选择器的权值为每项权值之和,比如”#nav .current a”的权值为100 + 10 + 1 = 111。
规则四:样式权值相同时,后者获胜。
规则五:!important的样式属性不被覆盖。
!important可以看做是万不得已的时候,打破上述四个规则的”金手指”。如果你一定要采用某个样式属性,而不让它被覆盖的,可以在属性值后加上!important,以规则四的例子为例,”.byline a {color:red !important;}”可以强行使链接显示红色。大多数情况下都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控制样式的覆盖,不能滥用!important。